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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江市食品藥品檢驗檢測中心2019年部門預算編制說明
一、基本職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門職能簡介
我中心承擔轄區內食品(含保健食品、食品添加劑)、藥品(含中藥、民族藥及藥用輔料)、化妝品等的檢驗檢測工作;開展與食品、藥品、化妝品質量有關的科學研究、技術咨詢、技術培訓及服務;承擔轄區內藥品和醫療器械不良反應及安全性監測技術工作。
(二)中心2019年重點工作
1.加快推進內江市食品藥品安全檢測能力建設項目進度,確保項目建設全面竣工,同時做好實驗室搬遷、新舊設備安裝及搬遷后儀器設備調試檢定工作,做好搬遷后的資質認定檢查及參數擴項等工作。
2.積極配合完成機構改革相關工作。抓住機遇,突出發展,力爭解決人員編制過少不能滿足檢驗需要和掛靠機構問題。
3.加強人才隊伍建設。引進人才,加強繼續教育培訓。
4.做好食品藥品檢驗工作,全面完成下達的目標任務。
5.按時完成藥械不良反應(事件)審核上報目標任務。
6.繼續加強質量體系建設,確保檢驗工作質量安全。
7.積極開展課題研究,持續提高檢驗人員科研能力。
8.加強基層黨組織建設,為檢驗工作提供政治保障。
二、部門預算單位構成
中心下屬二級預算單位0個。
三、收支預算情況說明
按照綜合預算的原則,中心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納入部門預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預算收入752.57萬元,上年結轉228.47萬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務支出746.25萬元,教育支出3.64萬元,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61.75萬元,衛生健康支出38.99萬元,住房保障支出50.41萬元,債務利息支出80萬元。中心2019年收支總預算981.04萬元。
(一)收入預算情況
中心2019年收入預算981.04萬元,其中:事業運行444萬元,占比45.26%;其他市場監管事務246.23萬元,占比25.10%;培訓支出3.64萬元,占比0.38%;事業單位離退休0.4萬元,占比0.04%;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繳費支出48.51萬元,占比4.94%;事業單位職業年金繳費支出12.04萬元,占比1.23%;其他城市生活救助0.8萬元,占比0.08%;事業單位醫療34.86萬元,占比3.55%;公務員醫療補助4.13萬元,占比0.42%;住房公積金50.41萬元,占比5.14%;地方政府一般債券付息支出80萬元,占比8.15%;藥品事務55.46萬元,占比5.65%;化妝品事務0.57萬元,0.06%;
(二)支出預算情況
中心2019年支出預算981.04萬元,其中:基本支出699.29萬元,占71.28%;項目支出281.75萬元,占28.72%。
四、財政撥款收支預算情況說明
中心2019年財政撥款收支總預算981.04萬元。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預算收入752.57萬元,上年結轉228.47萬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務支出746.25萬元,教育支出3.64萬元,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61.75萬元,衛生健康支出38.99萬元,住房保障支出50.41萬元,債務利息支出80萬元。
五、一般公共預算當年撥款情況說明
(一)一般公共預算當年撥款規模變化情況
中心2019年一般公共預算當年撥款752.57萬元,比2018年預算數增加65.72萬元。主要是增加債券利息支出80萬元。
(二)一般公共預算當年撥款結構情況
中心2019年一般公共預算當年安排752.57萬元,其中:事業運行444萬元,占比59%;其他市場監管事務73.79萬元,占比9.8%;培訓支出3.64萬元,占比0.48%;事業單位離退休0.4萬元,占比0.05%;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繳費支出48.51萬元,占比6.45%;事業單位職業年金繳費支出12.04萬元,占比1.6%;其他城市生活救助0.8萬元,占比0.11%;事業單位醫療34.86萬元,占比4.63%;公務員醫療補助4.13萬元,占比0.55%;住房公積金50.41萬元,占比6.7%;地方政府一般債券付息支出80萬元,占比10.63%。
(三)一般公共預算當年撥款具體使用情況
1.一般公共服務(類)市場監督管理事務(款)事業運行(項):2019年預算數為444萬元,主要用于:單位正常運轉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資、津貼補貼等人員經費以及辦公費、印刷費、水電費等日常公用經費。
2.一般公共服務(類)市場監督管理事務(款)其他市場監督管理事務(項): 2019年預算數為73.79萬元,主要用于:食品檢驗用專用材料、小型專用設備采購等。
3.教育(類)進修及培訓(款)培訓支出(項):2019年預算數為3.64萬元,主要用于:職工業務技能培訓等。
4.社會保障和就業(類)行政事業單位退休(款)事業單位離退休(項):2019年預算數為0.4萬元,主要用于:退休人員管理費及非統籌退休人員退休費及退休人員個人賬戶養老保險支出。
5.社會保障和就業(類)行政事業單位退休(款)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繳費支出(項):2019年預算數為48.51萬元,主要用于:繳納在編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單位承擔部分。
6.社會保障和就業(類)行政事業單位退休(款)機關事業單位職業年金繳費支出(項):2019年預算數為12.04萬元,主要用于:2019年職工退休所需職業年金繳費單位承擔部分。
7.社會保障和就業(類)其他生活救助(款)其他城市生活救助(項):2019年預算數為0.8萬元,主要用于:遺屬人員生活補助。
8.醫療衛生與計劃生育(類)行政事業單位醫療(款)事業單位醫療(項):2019年預算數為34.86萬元,主要用于:中心按照規定標準為職工繳納的基本養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生育保險等支出。
9.醫療衛生與計劃生育(類)行政事業單位醫療(款)公務員醫療補助(項):2019年預算數為4.13萬元,主要用于:按規定繳納在職職工及退休職工補充醫療保險支出。
10.住房保障(類)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積金(項):2019年預算數為50.41萬元,主要用于:按照規定標準為職工繳納住房公積金等支出。
11.債務付息支出(類)地方政府一般債務付息支出(款)地方政府一般債券付息支出(項):2019年預算數為80萬元,主要用于:按照規定支付用于食品藥品安全能力建設項目使用的地方政府一般債券利息支出。
六、一般公共預算基本支出情況說明
中心2019年一般公共預算基本支出699.29萬元,其中:
人員經費463.19萬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資、津貼補貼、獎金、社會保險繳費、績效工資、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繳費、職業年金繳費、其他工資福利支出、離休費、住房公積金、其他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支出。
公用經費236.10萬元,主要包括:辦公費、印刷費、手續費、水費、電費、郵電費、差旅費、維修(護)費、會議費、培訓費、勞務費、工會經費、福利費、其他交通費、債務利息、其他商品和服務支出。
七、“三公”經費財政撥款預算安排情況說明
中心2019年“三公”經費財政撥款預算數11萬元,其中:因公出國(境)經費0萬元,公務接待費2萬元,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9萬元。
(一)因公出國(境)經費較2018年預算增長0%。
(二)公務接待費較2018年預算增長0%。
(三)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較2018年預算增長0%。
單位現有車輛3輛,其中:1輛無編制(專業技術用車),一般公共預算車輛2輛(執法執勤用車)。
中心2019年無安排公車購置費。
2019年安排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9萬元,用于3輛公務用車公務用車燃油、過路(橋)、維修、保險等方面支出,主要保障食品藥品監管工作中食品藥品抽樣、購樣等工作開展。
八、政府性基金預算支出情況說明
中心無政府性基金預算。
九、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支出情況說明
中心無國有資本經營預算
十、其他情況說明
(一)機關運行經費
2019年,中心無機關運行經費。
(二)政府采購情況
2019年,當年預算政府采購資金40.3萬元,主要用于采購辦公電腦及食品檢驗用專用小型設備等;上年結轉政府采購資金100萬元,主要用于采購食品檢驗用專用設備。
(三)國有資產占有使用情況
截至2018年底,中心所屬各預算單位共有車輛3輛,其中,1輛無編制(專業技術用車),一般公共預算車輛2輛(執法執勤用車)。單位價值200萬元以上大型設備2臺(套)。
2019年購買大型設備等固定資產情況:購買單價20萬元以上的設備3臺。
(四)績效目標設置情況
績效目標是預算編制的前提和基礎,2019年中心編制了部門整體績效目標,同時所有項目支出均按要求實行績效目標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預算當年撥款53.28萬元。
十一、名詞解釋
1.財政撥款收入:指市級財政當年撥付的資金。
2.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財政撥款收入”、“事業收入”、“經營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3.年初結轉和結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結轉到本年按有關規定繼續使用的資金。
4.一般公共服務(類)市場監督管理事務(款)事業運行(項):為保障單位運行用于購買貨物和服務的各項資金,包括辦公及印刷費、郵電費、差旅費、會議費、福利費、日常維修費、辦公用房水電費、辦公用房物業管理費、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以及其他費用。
5. 一般公共服務(類)市場監督管理事務(款)其他市場監督管理事務(項): 反應用于食品(含食品添加劑、保健食品)監督管理方面的支出,小型專用設備采購等。
6.教育支出(類)進修及培訓(款)培訓支出(項):反應各部門安排的用于培訓費支出。
7.社會保障和就業(類)行政事業單位退休(款)事業單位離退休(項):反應實行歸口管理的事業單位開支的離退休經費。
8.社會保障和就業(類)行政事業單位退休(款)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繳費支出(項):反應各級財政部門對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基金收支缺口的補助。
9. 社會保障和就業(類)行政事業單位退休(款)機關事業單位職業年金繳費支出(項):反應各級財政部門對機關事業單位實際繳納的職業年金的補助。
10.社會保障和就業(類)其他生活救助(款)其他城市生活救助(項):反應除最低生活保障、臨時救助、特困人員供養外,用于城市生活困難居民生活救助的其他支出。
11.醫療衛生與計劃生育(類)行政事業單位醫療(款)事業單位醫療(項):反應財政部門集中安排的事業單位基本醫療保險經費,未參加醫療保險的事業單位費公費醫療經費,按國家規定享受離休人員待遇的醫療經費。
12.醫療衛生與計劃生育(類)行政事業單位醫療(款)公務員醫療補助(項): 反應財政部門集中安排的公務員醫療補助經費。
13.住房保障(類)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積金(項):反應行政事業單位按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財政部規定的基本工資和津貼補貼以及規定比例為職工繳納的住房公積金。
14.債務付息支出(類)地方政府一般債務付息支出(款)地方政府一般債券付息支出(項):用于食品藥品安全能力建設項目使用的地方政府一般債券利息支出。
15.結余分配:指事業單位按規定提取的職工福利基金、事業基金和繳納的所得稅,以及建設單位按規定應交回的基本建設竣工項目結余資金。
16.年末結轉和結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預算安排、因客觀條件發生變化無法按原計劃實施,需延遲到以后年度按有關規定繼續使用的資金。
17.基本支出:指為保障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而發生的人員支出和公用支出。
18.項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為完成特定行政任務和事業發展目標所發生的支出。
19.“三公”經費:納入市級財政預決算管理的“三公”經費,是指用財政撥款安排的公務用車運行費和公務接待費。其中,公務用車運行費反映單位公務用車燃料費、維修費、過路過橋費、保險費等支出;公務接待費反映單位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支出。
附件:表1-1.部門收入總表
表1-2.部門支出總表
表2.財政撥款收支總表
表2-1 財政撥款支出預算表(政府經濟分類科目)
表3.一般公共預算支出表
表3-1.一般公共預算基本支出預算表
表3-2.一般公共預算項目支出預算表
表3-3.一般公共預算“三公”經費支出表
表4.政府性基金支出預算表
表4-1.政府性基金預算“三公”經費支出表
表5.國有資本經營支出預算表
表6.市級部門整體支出績效目標管理表
表6-1.2019年部門預算項目績效目標
(一)部門職能簡介
我中心承擔轄區內食品(含保健食品、食品添加劑)、藥品(含中藥、民族藥及藥用輔料)、化妝品等的檢驗檢測工作;開展與食品、藥品、化妝品質量有關的科學研究、技術咨詢、技術培訓及服務;承擔轄區內藥品和醫療器械不良反應及安全性監測技術工作。
(二)中心2019年重點工作
1.加快推進內江市食品藥品安全檢測能力建設項目進度,確保項目建設全面竣工,同時做好實驗室搬遷、新舊設備安裝及搬遷后儀器設備調試檢定工作,做好搬遷后的資質認定檢查及參數擴項等工作。
2.積極配合完成機構改革相關工作。抓住機遇,突出發展,力爭解決人員編制過少不能滿足檢驗需要和掛靠機構問題。
3.加強人才隊伍建設。引進人才,加強繼續教育培訓。
4.做好食品藥品檢驗工作,全面完成下達的目標任務。
5.按時完成藥械不良反應(事件)審核上報目標任務。
6.繼續加強質量體系建設,確保檢驗工作質量安全。
7.積極開展課題研究,持續提高檢驗人員科研能力。
8.加強基層黨組織建設,為檢驗工作提供政治保障。
二、部門預算單位構成
中心下屬二級預算單位0個。
三、收支預算情況說明
按照綜合預算的原則,中心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納入部門預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預算收入752.57萬元,上年結轉228.47萬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務支出746.25萬元,教育支出3.64萬元,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61.75萬元,衛生健康支出38.99萬元,住房保障支出50.41萬元,債務利息支出80萬元。中心2019年收支總預算981.04萬元。
(一)收入預算情況
中心2019年收入預算981.04萬元,其中:事業運行444萬元,占比45.26%;其他市場監管事務246.23萬元,占比25.10%;培訓支出3.64萬元,占比0.38%;事業單位離退休0.4萬元,占比0.04%;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繳費支出48.51萬元,占比4.94%;事業單位職業年金繳費支出12.04萬元,占比1.23%;其他城市生活救助0.8萬元,占比0.08%;事業單位醫療34.86萬元,占比3.55%;公務員醫療補助4.13萬元,占比0.42%;住房公積金50.41萬元,占比5.14%;地方政府一般債券付息支出80萬元,占比8.15%;藥品事務55.46萬元,占比5.65%;化妝品事務0.57萬元,0.06%;
(二)支出預算情況
中心2019年支出預算981.04萬元,其中:基本支出699.29萬元,占71.28%;項目支出281.75萬元,占28.72%。
四、財政撥款收支預算情況說明
中心2019年財政撥款收支總預算981.04萬元。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預算收入752.57萬元,上年結轉228.47萬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務支出746.25萬元,教育支出3.64萬元,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61.75萬元,衛生健康支出38.99萬元,住房保障支出50.41萬元,債務利息支出80萬元。
五、一般公共預算當年撥款情況說明
(一)一般公共預算當年撥款規模變化情況
中心2019年一般公共預算當年撥款752.57萬元,比2018年預算數增加65.72萬元。主要是增加債券利息支出80萬元。
(二)一般公共預算當年撥款結構情況
中心2019年一般公共預算當年安排752.57萬元,其中:事業運行444萬元,占比59%;其他市場監管事務73.79萬元,占比9.8%;培訓支出3.64萬元,占比0.48%;事業單位離退休0.4萬元,占比0.05%;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繳費支出48.51萬元,占比6.45%;事業單位職業年金繳費支出12.04萬元,占比1.6%;其他城市生活救助0.8萬元,占比0.11%;事業單位醫療34.86萬元,占比4.63%;公務員醫療補助4.13萬元,占比0.55%;住房公積金50.41萬元,占比6.7%;地方政府一般債券付息支出80萬元,占比10.63%。
(三)一般公共預算當年撥款具體使用情況
1.一般公共服務(類)市場監督管理事務(款)事業運行(項):2019年預算數為444萬元,主要用于:單位正常運轉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資、津貼補貼等人員經費以及辦公費、印刷費、水電費等日常公用經費。
2.一般公共服務(類)市場監督管理事務(款)其他市場監督管理事務(項): 2019年預算數為73.79萬元,主要用于:食品檢驗用專用材料、小型專用設備采購等。
3.教育(類)進修及培訓(款)培訓支出(項):2019年預算數為3.64萬元,主要用于:職工業務技能培訓等。
4.社會保障和就業(類)行政事業單位退休(款)事業單位離退休(項):2019年預算數為0.4萬元,主要用于:退休人員管理費及非統籌退休人員退休費及退休人員個人賬戶養老保險支出。
5.社會保障和就業(類)行政事業單位退休(款)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繳費支出(項):2019年預算數為48.51萬元,主要用于:繳納在編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單位承擔部分。
6.社會保障和就業(類)行政事業單位退休(款)機關事業單位職業年金繳費支出(項):2019年預算數為12.04萬元,主要用于:2019年職工退休所需職業年金繳費單位承擔部分。
7.社會保障和就業(類)其他生活救助(款)其他城市生活救助(項):2019年預算數為0.8萬元,主要用于:遺屬人員生活補助。
8.醫療衛生與計劃生育(類)行政事業單位醫療(款)事業單位醫療(項):2019年預算數為34.86萬元,主要用于:中心按照規定標準為職工繳納的基本養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生育保險等支出。
9.醫療衛生與計劃生育(類)行政事業單位醫療(款)公務員醫療補助(項):2019年預算數為4.13萬元,主要用于:按規定繳納在職職工及退休職工補充醫療保險支出。
10.住房保障(類)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積金(項):2019年預算數為50.41萬元,主要用于:按照規定標準為職工繳納住房公積金等支出。
11.債務付息支出(類)地方政府一般債務付息支出(款)地方政府一般債券付息支出(項):2019年預算數為80萬元,主要用于:按照規定支付用于食品藥品安全能力建設項目使用的地方政府一般債券利息支出。
六、一般公共預算基本支出情況說明
中心2019年一般公共預算基本支出699.29萬元,其中:
人員經費463.19萬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資、津貼補貼、獎金、社會保險繳費、績效工資、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繳費、職業年金繳費、其他工資福利支出、離休費、住房公積金、其他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支出。
公用經費236.10萬元,主要包括:辦公費、印刷費、手續費、水費、電費、郵電費、差旅費、維修(護)費、會議費、培訓費、勞務費、工會經費、福利費、其他交通費、債務利息、其他商品和服務支出。
七、“三公”經費財政撥款預算安排情況說明
中心2019年“三公”經費財政撥款預算數11萬元,其中:因公出國(境)經費0萬元,公務接待費2萬元,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9萬元。
(一)因公出國(境)經費較2018年預算增長0%。
(二)公務接待費較2018年預算增長0%。
(三)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較2018年預算增長0%。
單位現有車輛3輛,其中:1輛無編制(專業技術用車),一般公共預算車輛2輛(執法執勤用車)。
中心2019年無安排公車購置費。
2019年安排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9萬元,用于3輛公務用車公務用車燃油、過路(橋)、維修、保險等方面支出,主要保障食品藥品監管工作中食品藥品抽樣、購樣等工作開展。
八、政府性基金預算支出情況說明
中心無政府性基金預算。
九、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支出情況說明
中心無國有資本經營預算
十、其他情況說明
(一)機關運行經費
2019年,中心無機關運行經費。
(二)政府采購情況
2019年,當年預算政府采購資金40.3萬元,主要用于采購辦公電腦及食品檢驗用專用小型設備等;上年結轉政府采購資金100萬元,主要用于采購食品檢驗用專用設備。
(三)國有資產占有使用情況
截至2018年底,中心所屬各預算單位共有車輛3輛,其中,1輛無編制(專業技術用車),一般公共預算車輛2輛(執法執勤用車)。單位價值200萬元以上大型設備2臺(套)。
2019年購買大型設備等固定資產情況:購買單價20萬元以上的設備3臺。
(四)績效目標設置情況
績效目標是預算編制的前提和基礎,2019年中心編制了部門整體績效目標,同時所有項目支出均按要求實行績效目標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預算當年撥款53.28萬元。
十一、名詞解釋
1.財政撥款收入:指市級財政當年撥付的資金。
2.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財政撥款收入”、“事業收入”、“經營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3.年初結轉和結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結轉到本年按有關規定繼續使用的資金。
4.一般公共服務(類)市場監督管理事務(款)事業運行(項):為保障單位運行用于購買貨物和服務的各項資金,包括辦公及印刷費、郵電費、差旅費、會議費、福利費、日常維修費、辦公用房水電費、辦公用房物業管理費、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以及其他費用。
5. 一般公共服務(類)市場監督管理事務(款)其他市場監督管理事務(項): 反應用于食品(含食品添加劑、保健食品)監督管理方面的支出,小型專用設備采購等。
6.教育支出(類)進修及培訓(款)培訓支出(項):反應各部門安排的用于培訓費支出。
7.社會保障和就業(類)行政事業單位退休(款)事業單位離退休(項):反應實行歸口管理的事業單位開支的離退休經費。
8.社會保障和就業(類)行政事業單位退休(款)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繳費支出(項):反應各級財政部門對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基金收支缺口的補助。
9. 社會保障和就業(類)行政事業單位退休(款)機關事業單位職業年金繳費支出(項):反應各級財政部門對機關事業單位實際繳納的職業年金的補助。
10.社會保障和就業(類)其他生活救助(款)其他城市生活救助(項):反應除最低生活保障、臨時救助、特困人員供養外,用于城市生活困難居民生活救助的其他支出。
11.醫療衛生與計劃生育(類)行政事業單位醫療(款)事業單位醫療(項):反應財政部門集中安排的事業單位基本醫療保險經費,未參加醫療保險的事業單位費公費醫療經費,按國家規定享受離休人員待遇的醫療經費。
12.醫療衛生與計劃生育(類)行政事業單位醫療(款)公務員醫療補助(項): 反應財政部門集中安排的公務員醫療補助經費。
13.住房保障(類)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積金(項):反應行政事業單位按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財政部規定的基本工資和津貼補貼以及規定比例為職工繳納的住房公積金。
14.債務付息支出(類)地方政府一般債務付息支出(款)地方政府一般債券付息支出(項):用于食品藥品安全能力建設項目使用的地方政府一般債券利息支出。
15.結余分配:指事業單位按規定提取的職工福利基金、事業基金和繳納的所得稅,以及建設單位按規定應交回的基本建設竣工項目結余資金。
16.年末結轉和結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預算安排、因客觀條件發生變化無法按原計劃實施,需延遲到以后年度按有關規定繼續使用的資金。
17.基本支出:指為保障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而發生的人員支出和公用支出。
18.項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為完成特定行政任務和事業發展目標所發生的支出。
19.“三公”經費:納入市級財政預決算管理的“三公”經費,是指用財政撥款安排的公務用車運行費和公務接待費。其中,公務用車運行費反映單位公務用車燃料費、維修費、過路過橋費、保險費等支出;公務接待費反映單位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支出。
附件:表1-1.部門收入總表
表1-2.部門支出總表
表2.財政撥款收支總表
表2-1 財政撥款支出預算表(政府經濟分類科目)
表3.一般公共預算支出表
表3-1.一般公共預算基本支出預算表
表3-2.一般公共預算項目支出預算表
表3-3.一般公共預算“三公”經費支出表
表4.政府性基金支出預算表
表4-1.政府性基金預算“三公”經費支出表
表5.國有資本經營支出預算表
表6.市級部門整體支出績效目標管理表
表6-1.2019年部門預算項目績效目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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